中美贸易战,绿色怎么办?(持续更新)

中美贸易战,绿色怎么办?(持续更新)


  2018年3月22日美国总统川普签署行政命令,批准美国贸易代表最近提出301贸易调查的报告,引起全球关注并且担忧会引发全球贸易战。

  这其中,川普针对第301条贸易调查中的结果,就中国大陆、美国间关于投资政策与法律、授权限制的歧视、以及与技术移转等等有关的法律、政策、实际作为、智慧财产权与研发创新的问题上,确认中国大陆对美国有实施不公平贸易的对待。故决定采取行政措施因应,包括采取课征关税之措施(tariffs)、向世界贸易组织提出贸易纷争解决、以及限制中国大陆到美国投资等三类方式,保护美国及美国企业之贸易利益。预计贸易代表在公布的15日内公布拟议公告针对1,300项以上的产品清单增加关税。

  301贸易调查的全名是1974年贸易法(Trade Act of 1974)第301条款,主要是由法律授权给美国总统,在针对美国与其他国家签订的贸易协定,有发现其他国家未依协定执行、或其贸易伙伴有实施不公平贸易行为之时,可以实施调查并采取包括暂停执行特定贸易协定下义务、课征关税、采行限制措施、征收费用、限制服务业部门、或是与涉案外国政府就消除相关措施协商、或是要求涉案之外国政府洽谈提供美方补偿利益之协议等等措施。

  依据这条条款的规定,调查程序的发动可以是包括企业在内的美国任何利害关系人,他们可以向贸易代表(The Office of the United Sates Trade Representative, USTR)提出调查申请,USTR收到申请书,会在45天之内请涉案的外国政府提供相关资料,并决定是否启动调查;亦或是USTR自己也可以先征询贸易政策谈判咨询委员会(Advisory Committee if Trade Policy Negotiation, ACTPN)的意见,针对被指定为301优先国家(Priority Foreign Country, PFC. ),亦即针对外国政府是否履行智慧财产权保护的协定内容、或是检讨外国政府是否给予仰赖智慧财产权保护之美国企业公平公正地进入市场机会,透过意见征求的方式收集资料,以外国政府的行为是否有损美国经济利益为标准,然后在30之后自行决定是否启动调查,并且在调查后的180日内做出认定结果。而美国总统在收到USTR的认定结果或因应作法建议之后的21日之内,应作出是否采取报复措施的决定。

  这对绿色产业的冲击是什么呢?首先第一线冲击的,就是绿色商品有关的智慧财产权保障以及是否有补贴、倾销等认定。

  绿色产品始于亚太经济合作会议(Asia-Pacific Economic Cooperation, APEC)在2012年开始,就54项产品品类清单进行讨论,以达成自由化、零关税为目标。2014年开始,各国也依据世界贸易组织(World Trade Organization, WTO)环境商品协定(Environmental Goods Agreement, EGA)的架构下,针对开始绿色商品与推动环境服务产业的谈判,讨论范围比APEC讨论的产品更多,包括自行车零件、LED及其相关产品、废弃物管理、净水科技、太阳能电池、太阳能板、风力发电机与风能相关产品。因为这些产品都含有一定程度的科技研发与智慧财产权的保护内容。而USTR调查的商品品项有涉及绿色产品,重点就会在跟绿色产品有关的智慧财产权保障以及是否有补贴、倾销等事宜。

  本次美国采取贸易报复措施的商品对象包括太阳能板、模组、洗衣机、钢、铝等产品,还把中国大陆列为301的优先国家。其实两国之间针对太阳能贸易的较量,由来已久!早在2012年,美国就针对大陆输美的太阳能板与模组课征过反倾销税(18.32%~249.96%)与反补贴税(14.78%~15.97%),大陆也在2014年针对美国输往大陆的太阳能及多晶征收反倾销税(53.3%~57%)与反补贴税(0%~2.1%)。

  把中国大陆列入301优先国家的原因,是美国认为大陆对于「仰赖智慧财产权保护的美国企业是否公平公正地进入市场的机会」,欠缺合理与公平的保障。大陆一直以来被称为「山寨王国」,也是对于智慧财产权保护、执法与智慧财产权保护观念薄弱得名。

  我国经济部就绿色商品的定义之下,太阳能光电设备、太阳能光敏半导体装置、发光二极体及二次光学元件应用、再生能源发电相关设备与零件、风力发电相关设施与零件等都属于「新能源及再生能源类」的产品。依据2017年公布的绿色商品贸易统计,我国2016年出口到美国的绿色商品约65亿美元,美国是我国的第三大出口国。而美国进口绿色商品到我国的金额达49.53亿美元,其中以「环境保护类」与「节能设备类」最多,2015年我国出口至美国的「新能源及再生能源类」出口额则是1.52亿美元。绿色商品出口到大陆的金额约203亿美元,是第一大出口国,其中「新能源及再生能源类」的金额达64.14亿美元,而自大陆进口「新能源及再生能源类」的金额则是13.72亿美元,也是第一大的进、出口国。而从这些数字中也可以发现,我国对大陆在「新能源及再生能源类」产品金额是处于出超状态,差距达50.42亿美元。但是出口到美国的金额就比较少,仅有1.52亿。

  所以如果中国大陆与美国之间发生贸易冲突,就「新能源及再生能源类」产品如果有实施特别的贸易措施的话,台湾会直接面对美国贸易报复措施的机会比较小。

  但需要注意的是,把零组件输出至对岸进行组装,再出口到美国之我国企业,可能会因为这种贸易的安排而面临两大强国的贸易冲突。因为此等「新能源及再生能源类」产品中都会有一定程度的智慧财产权,如果美国针对这些智财权利进行进一步的保护规范或是管制出口、授权的限制,这样会使再生能源的设备与设施价格提高,也会扩大影响商品到生物科技、医疗器材、自动化设施、人工智慧、自动驾驶、电动车等范围。我国为了要符合美国的要求,也必须针对保护相关智财的程序、方式、措施等加以提升,虽然也会增加某些成本与管理费用,但唯有如此才会免于被处罚会是被调查的风险。

  另外也应该注意的是,美国针对中国大陆的贸易报复措施包括投资限制,原因是美国的调查报告中指出中国大陆要求美国企业要提供技术移转才能进入其市场,美国也会针对类似的投资限制与中国大陆协商并采取相关保护的措施。此举虽有益于相关智财权的保护,但却有可能会影响投资的数量与投资申请件数,减少跟环境服务有关的新创公司兴起,连带影响就业人数与就业市场的发展,不利于环境服务产业与新兴产业的开创与创新。

  往好处想,美国强调智慧财产权的主张也可能会促进相关涉案国家针对智财权的重视与研发意愿的提升。在市场公平竞争的压力下,反而可能有机会刺激相关的研发技术,甚至有开展新产品市场的好机会。因此,与其担忧因为贸易战争可能对新创商品、再生能源商品造成威胁,或是因贸易报复措施而发生封闭市场的疑虑,或许应该更是个鼓励研发、创造新商品、推展环境服务等产业的好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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