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公司这么努力投资和经营太阳能电厂,也减了不少二氧化碳,应该可以拿到碳权当回报吧!」一个绿能产业企业主踏入碳权审查会议室时,带著一张充满期待的脸。过了莫约几刻钟后,他带著沮丧的脸踏出会议室,「政府不是鼓励减碳吗?为何要刁难我们?」
企业主永远也不会知道,减碳人人欢迎鼓励,但拿到碳权才是另一个战场的开端。对于核发碳权的主管机关而言,「如果这个减量计画本来就可以让企业赚钱(或省钱),为何需要额外核发碳权呢?」对于申请碳权的企业主而言,「如果这个减量计画没有给我带来财务上的好处,我怎么会去做投资呢?」这,就是一场场企业主说服碳权审查者的过程,每每上演穷尽各种方式去说明「为何我的减量计画虽好,但执行『很困难勉强』,所以需要额外的碳权来弥补财务缺口」的戏码。
作为小老百姓的我们,看著这些被拒绝的企业主,是否心中曾闪过一丝怀疑的念头,「温室气体无色无味,我们怎么能确认这些企业喊得震天价响的活动,是『真的』降低了排放量?」是啊,如果不是真的减排,怎么可以拿来市场上买卖交易呢?
这,也说明一场场碳权审查过程其实是「鼓励产业进行温室气体减量及创新」与「捍卫环境权属于全民正义」两股势力的拉扯,这也是国内外环保主管机关审查及核定是否给予碳权时,面对「鸡生蛋、蛋生鸡」的两难困局。究其原因,是「外加性」这个概念包括了碳权存不存在的核心精神,也是目前国际上在温室气体减量专案讨论最多、在核发碳权时也最不容易认定及产生共识的议题之一。
「外加性」(Additionality)这个概念,最早始于「京都议定书」的清洁发展机制(Clean Development Mechanism, CDM),是目前国内外各个重要的强制性及自愿性减量机制、标准或方案奉为圭臬的原则。「外加性」简单来说,即企业的减量计画活动,如由使用重油改成使用天然气、新设太阳或风力发电设备、或换装LED灯具等,这些活动所产生之减量相对于「基线」(或可称之为保持原有的时空环境下)是「额外发生的」,需要企业付出「额外的努力」去完成。学理上的说法则是,企业减量计画活动在没有排放交易机制支持下,因为资金不足、技术落后、风险太高及人才落差方面等问题,无法自然顺畅地进行温室气体减量活动,但为保护环境「勉力而为」,称为该活动具有外加性;反而言之,若这些活动本就在企业原本的营运规划中,如为了节省电费已编列换装节能马达的预算、为了拿到绿能发电补贴兴建太阳能电厂,因为不是「额外发生的」,所以就不具有「外加性」,也不会衍生碳权。
为什么太阳能和风力发电很难拿到碳权?因为这些减量活动不容易论证外加性,正如同多数的环境保护政策,外加性的观念容易理解,但论证及执行过程困难。在全球碳市场的大洋中,台湾这艘小船要在湍急的水面向前航行除了要方向正确外,维持平衡并不容易,但我们每个人都是船上的一份子,同样享受减碳的利益,也同时承担因为对减碳的真实性信任不足造成碳市场有量无价的风险,建构一个健全的碳市场,需要大家一起「稳健向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