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七月,欧盟宣布碳边境调整机制(CBAM),媒体都说这是碳税、碳关税。在碳费一文中,我们详细解释了碳费、碳税在各国名词定义、管理运用上的差异,相信你对于碳费设计有了初步的概念,今天我们再进一步釐清大家对于CBAM的误解。
对欧盟来说是碳税,对臺湾来说算碳费
为了更好地理解,我们需要脑补一点法律知识。公法上对于义务人的负担称「给付义务」,包含二种形式,分别是「金钱给付」及「实物给付」。其中金钱给付即所谓的「公课」(levy),也就是绿学院文章中使用的英文字。
在英美体系下,公课包含「税」(tax)与「规费」(fee/charge)二种(註一)。对欧盟来说,只要是某一税目是针对特定会对环境带来负面影响之标的採用物理单位来订定金钱给付义务者,其即归纳为环境税。不管立法机关是哪一个单位、是「统收统支」或「专款专用」,只要课徵的项目与后续支出服务的成本不具一定比例关係者,在欧盟国家会计帐系统下,统称之为税。如果是课徵的项目与所提供的服务做连结、或与所提供的服务成本具一定比例关係,则是规费。
但是臺湾有不同的习惯分类方式。华人是个很务实的民族,我们的法律混合了世界各国的做法,目前我国的公课是这样分的:
第一种公课:税
税的收入及课徵者支用之间并没有特定关係,例如所得税,收了之后进到财政部的大水库中,用在国家需要的任何地方,没有指定用途,不是专款专用。
第二种公课:规费
规费指针对所提供的服务依「等价原则」与「费用填补原则」向受益对象课徵一定额度的费用。你一定有经验吧,去政府单位申请什麽事业或新事项,他们会跟你收规费,公务员替你服务,总是需要收点服务费。
第三种公课:受益费
受益费指针对特定公共设施之受益者,课徵一定费用以做为公共设施建设或维护之用,例如工程受益费,当各级政府推行都市建设,兴建或改善公共设施而令周围土地利用及交通便利提升时,可向工程一定范围内的土地徵收工程受益费。与规费最主要的差异,是受益费目前仅应用于公共设施上。
第四种公课:特别公课
特别公课是指针对特别的社会任务进行课徵,通常有明确的给付义务人,收入主要用于课徵目标对应的社会任务,也就是专款专用,但不限定必须为成本支出额度的特定比例。例如空汙费就是一种特别公课,其向排放源收费、接着成立基金,专款专用于所有与减少空汙相关的行动。
注意到了吗?这里我们说空汙费,而不是空汙税。因为在臺湾若课徵的是空汙税的话,钱会进到财政部的大水库里,这时并不能确保这些钱一定会用于减少空汙相关的行动,它有可能会拿去补助全民打新冠肺炎疫苗;而若是以空汙费,也就是特别公课的方式来课徵的话,钱会进到环保署管的空汙基金里,专款专用。
若以欧盟国家会计帐体系来定位,臺湾体系下「特别公课」亦可被归纳为「税」。以国际实务经验来说,此类型的税称之为「指定用途税」(earmarked tax)。其特徵为支出方式是专款专用、而非统收统支。事实上在财政研究中,亦有将「特别公课」纳入「指定用途税」类别中的观点,强调基于受益原则将收入及支出加关连、并以特种基金来管理,以发挥灵活调整之效。
翻成白话文的意思是,国际上谈「碳税」时,多包含我国常使用的「特别公课」算「碳费」,这就是绿学院的文章用字跟媒体不同的原因。
碳税费是实务上用以实现碳定价的一种方式,其目标在于将温室气体排放对环境造成的损害成本予以内部化、变成公司帐单,促使利害关係人进行决策时能够将排碳的成本纳入考量,进而减少排放量。你想,当我们开始课徵碳费或碳税后,业者的生产成本会上升;此时业者会透过提高产品价格,尝试将一部分的成本转嫁给消费者,而消费者在面对较高的产品价格时,多半会减少消费。买得少,生产自然减少,就会降低生产过程的碳排放。这是课徵碳费或碳税的第一种减量效果来源。另一方面,业者为了要省碳费或碳税,会去考量有没有一些成本比较便宜的减量技术可以使用;在引入这些减量技术后,排放量会减少,就可以少缴一些费用。这是课徵碳费或碳税的第二种减量效果来源。最后,当主管机关透过税费的徵收而得到一笔收入后,可以再把钱使用在与减碳有关的事务上、进而带来排放减量,这是第三种减量效果来源。
很多媒体将CBAM翻译成碳税或碳关税,但其实将CBAM的全名Carbon Border Adjustment Mechanism 翻译成中文后,应是「碳边境调整机制」,重点是大家要有相同的起跑点,不可以我欧盟境内产品有负担环境成本,但你进口来的产品却没有,这可不公平。
这个想法比较创新,与过境徵收关税的概念并不全然一致,这个想法是,各国进口到欧盟的产品,应该要与欧盟境内相同产品所承担的碳成本或碳价格接近,否则这个产品须就碳含量进行必要的财务调整。举例来说,製造A产品时平均生产一吨会产生一吨的碳排,而欧盟境内相同产品目前所承担的碳成本为500元/吨;若台湾的碳费为100元/吨,那麽台湾生产的A产品进口到欧盟需要依照欧盟规定的形式进行400元/吨碳成本差距的调整(註二)。
看完这篇文章相信可以帮助你脱离一知半解,不再靠着吸收碎片化的知识或资讯,片面解读碳税。如果你还想了解更多,邀请你註册或登入成为绿学院用户,绿色产业最前沿的趋势、商机、人脉、资金一键抵达,也欢迎参加产业小聚,认识更多A咖!邀请你註册或登入成为绿学院用户,绿色产业最前沿的趋势、商机、人脉、资金一键抵达,也欢迎参加产业小聚,认识更多A咖!
(註一) 这亦是目前欧盟国家会计帐系统(national accounts)与联合国国家环境经济会计帐(Nations System of Environmental-economic Accounting, SEEA)主要採用的定义项目
(註二) 依据欧盟2021/07/14公布的CBAM草案版本内容,目前倾向的财务调整形式,乃是进口商须透过购买及缴纳CBAM碳凭证(CBAM certificate)的方式来进行调整,而调整的幅度即为进口品原产地碳价格与欧盟相同产品碳价格之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