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热度很高、百工百业都在询问的热门关键字,就是碳费。这是老瓶、但装了新酒,大部分企业都一知半解,于是四处打听,靠著吸收碎片化的知识或资讯片面解读,不只容易紧张焦虑,各种因误解而产生的问题,也让我们为了厘清来自各界的询问而疲于奔命。
台湾碳管理的脚步,事实上是依循著国际的进展。也许你有听过「先期抵换专案」,从2010年开始实施,这就是最早期的奖励工具。抵换专案开放给有能力减碳的排放源进行申请,将其减碳成效转成具体的减碳额度—也就是碳权(注一),进而再出售移转给有ESG要求、环评减量承诺、与自愿碳中和需求的企业,以做为遵约之用。其后于2015年正式通过《温室气体减量及管理法》,做为碳管理作为之依据。依据该法,我国长期减量目标,设定为2050年的温室气体排放量须较基准年(2005年)降低50%以上。
国家碳管理的政策工具主要有四种:减量目标、总量管制排放交易、效能标准、碳费或碳税
一个国家可以用的碳管理政策工具,一般来说主要有四种:
政策工具一:减量目标
「2050年的温室气体排放量须较基准年(2005年)降低50%以上」,这就是总体减量目标。就像是公司的业绩目标一样,当订好全公司一年的业绩目标,之后就会分配给不同的事业部认领。《温室气体减量及管理法》也是如此,设定每五年一期的「阶段管制目标」,以逐步滚动调整的方式,约束六大主要部门—包括能源、制造业、服务业、住宅、农业、环境部门的排放量,以符合国家长期减量目标之减量路径。
政策工具二:总量管制排放交易
简称碳交易。在这个机制之下,当你设定了减量目标,就可以把允许排放量当做一种筹码(碳权)发放给受管制者;以这些碳权做为标的,可以进行碳交易。碳交易试图透过市场机制来降低达成减量目标所需的成本支出,它的构想是,当产生排放的产业被限制可排放的数量时,有些业者可以透过自行减量来达到要求,但有些可能因为成本太高而降不下来,这时就可以透过碳交易机制,让无法减量的业者去购买其他业者剩余的碳权,以抵减自己的排放量。排放交易机制提供了一个平台,让有剩余排放数量的业者和无法达到排放数量要求的业者,透过交易的方式互通有无。对于能有效减排的业者而言,他可以从碳交易中获利;对于无法有效减量的业者,他可以从碳交易中省钱,不然他就得自己花更多的钱用其他方式减排。
政策工具三:效能标准
目前台湾是当成奖励工具,也就是没有强制性。在实务上可以对以下几种形式进行限制,比如:每单位产品的排放量、车辆每公里行驶的排放量等;各部门可透过此工具来限制生产或消费行为的碳排放,以达到排放减量的效果。举例而言,美国所实施的CAFÉ标准「车辆平均油耗标准」就是一种效能标准,在美国生产贩售的车辆,都必须满足此一标准;若无法达标,就需要向其他已达标的车商购买碳排放额度,以抵换自身帐面上的排放量。特斯拉就是此一制度的受益者,因为电动车不排碳,该公司透过贩售碳权,每年可进帐新台币四、五百亿。
政策工具四:碳费或碳税
碳的环境税费(levy)是实务上用以实现「碳定价」的一种方式,其目标在于将温室气体排放对环境造成的损害成本予以内部化、变成公司帐单,促使利害关系人进行决策时能够将排碳的成本纳入考量,进而减少排放量。你想,当我们开始课征碳费或碳税后,业者的生产成本会上升;此时业者会透过提高产品价格,尝试将一部分的成本转嫁给消费者,而消费者在面对较高的产品价格时,多半会减少消费。买得少,生产自然减少,就会降低生产过程的碳排放。这是课征碳费或碳税的第一种减量效果来源。另一方面,业者为了要省碳费或碳税,会去考量有没有一些成本比较便宜的减量技术可以使用;在引入这些减量技术后,排放量会减少,就可以少缴一些费用。这是课征碳费或碳税的第二种减量效果来源。
《温室气体减量及管理法》已经落伍了!为了避免落后其他国家,必须有升级版的《气候变迁因应法》来达成净零排放
目前《温室气体减量及管理法》只有授权前三个政策工具,且执行进度并不理想。因为一些核心的政策工具,像是排放交易与效能标准等,都必须让所有利害关系人达成共识;但当涉及成本代价时,要众议佥同,又谈何容易。
然而,重要碳排放国相继宣布净零排放目标,当我们赫然发现富国、穷国、大国、小国、友好国、竞争国都已经跑在我们前面,急起直追是不得不为的选择了。欲追求净零排放,《温室气体减量及管理法》所要求的2050年国家减量目标已经力有未逮,因此,环保署于2020年底提出修正草案,冀望透过《温室气体减量及管理法》升级成为《气候变迁因应法》,能够提升台湾碳管理的效能。
这个升级版的法,有什么厉害的新功能呢?先别急,你可以先理解更多减碳工具之后,再回头看懂政策也不迟。
(注一)到目前为止,共通过超过60件先期抵换专案,预计可带来6,464万吨的减碳成效,只是大部分拿到碳权的企业都没有进行交易,而是把碳权收在抽屉中,等著以后再拿出来用
(封面来源:US Department of Stat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