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個禮拜《真正的投資功夫,其實在投資的後面》文章中,我們跟你分享了國外的綠色影響力投資案例,了解國外是如何設定企業的影響力目標,確定公司可以達到它所設定的綠色影響力或社會影響力。我們今天來談談國內綠色影響力投資的發展與現況。
可能你還記得,之前《投資如果不為錢,那還能為什麼?》文中談到,有別於過去傳統基金會慣用捐贈方式來資助社會使命組織,近二十年來公益與影響力投資(Venture Philanthropy & Impact Investment, 以下稱VP/II)逐漸興起,主張更積極參與、長期陪伴、財務與非財務資源並用,以及影響力衡量與管理。在財務工具上,則彈性採用捐贈資助(Grant)、借貸融資(Loan)、股權投資(Equity),或多種工具組合運用。
不同的影響力投資亦可以根據自身組織章程與設立宗旨,在投資光譜上進行定位區隔,而可有「中間偏左(Impact First)」、「中間偏右(Financial Return First)」等不同的價值主張。舉例來說,美國知名影響力投資家 Lisa & Charly Kleissner夫妻檔,近年來即提出資產100% 投入影響力投資而不犧牲財務可持續性的「100%影響力投資」倡議。
與現行主流公益投資相比,100%影響力投資倡議並不以大型基礎建設(如供水系統、供電系統、道路橋樑、大規模微型金融)為投資主要標的,但基於財務永續考量,原則上不涉入無財務自足能力的社企投資,並利用投資組合手法來兼顧財務與社會效益目標。
此外,隨著企業社會責任的觀念更為普及,投資圈也開始強調社會責任,也就是之前文章《如何找到價值觀相近的綠色工作和投資人?三分鐘帶你搞懂綠色商業思維體系》說的社會責任投資(Socially Responsible Investment)。舉例來說,澳洲倫理投資(Australian Ethical Investment)公司刻意避開有環境或社會爭議的煤礦、油礦、伐木業、菸草生產、武器製造、博弈事業、高污染工業製品、血汗企業、人權侵犯爭議企業等有價證券,而特別重視再生能源、能源效率、綠色商品、回收事業、責任金融、醫療保健、高齡照顧、教育事業、創新科技的金融投資標的。
相較於前述VP/II,社會責任投資通常僅就金融市場現有投資標的進行投資組合規劃,雖較能確保投資財務績效,但對促進社會正向影響力來說則相對被動。無論如何,近十多年來有別於投資光譜兩端的中間定位風潮已逐漸興起,形成更趨多元的「混合型金融(Blended Finance)」,呼應著國際社會兼容經濟(Inclusive Economy)的整體發展趨勢。
臺灣在社會影響力投資的起始腳步並不算晚,但至今仍處於少數認同者倡議與投入的初期階段。2007年由趨勢科技創辦人張明正獨資創設、知名作家王文華受邀擔任執行長的若水國際,或可說是臺灣VP/II的序曲。當時創辦人希望能以創投方式促進社會企業發展,並以公開發行股票(Initial Public Offering, IPO)的管道退場。不過,當時臺灣處於社會企業發展之初,社企「魚卵」、「魚苗」尚少,又如何能順利找到足以公開發行股票的社企「大魚」?如今若水國際已轉型成為站在第一線促進多類別殘障人士就業創新的社會企業,而不再從事影響力投資了。
目前台灣少數的社會影響力投資中,以2014年成立的活水社投組織模式較為特殊。不同於若水國際、慕哲基金會、守護天使、非常木蘭等獨資或少數出資人形態,活水社投實驗性採取俱樂部集資模式,從發起的43名出資股東開始,到現階段的逾60名出資者,主要目的在追求財務與非財務資源網絡的集聚效益。如今也進一步從個人出資者,推展至(類)機構出資者的跨行業領域資源整合階段,設立「活水貳影響力投資基金(B Current Impact Investment Fund 2)」。
四年來,活水社投已投資了2021社會企業、綠藤生機、以立國際、黑暗對話、鮮乳坊、甘樂文創、玖樓、瑪帛科技和奇力愛等九家公司。以綠藤生機為例,以綠色生產者為宗旨,強調替代(Replace)、可回收(Recycle)、減量(Reduce)等價值,提供環境友善的生鮮與生活產品。持續向消費大眾倡議綠色生活價值,八年來已逐漸崛起成為新一代消費品牌,擁有許多堅定支持綠色消費的客戶,用實際購買來支持經營團隊成長精進。根據綠藤生機2016年的社會投資報酬評估,每100元的消費即可衍生75元的環境價值。綠藤生機也連續三年獲得美國B型企業總部頒發環境類「對世界最好(Best for the World)」的獎項肯定。
社會影響力的管理與推展成效有賴投資方與被投社企的緊密合作。由於VP/II追求社會善意資金的循環運用,以求有限資源使用效益之放大,因而投資之始即有未來退場的規劃。邏輯上,最合適的退場時機在社會影響力目標達成之時,或社企投資加值效益遞減接近尾聲。從這角度來看,影響力投資可說是社企的「階段性共創夥伴」。
我相信,影響力投資人需要有系統動態的投資觀,在結構性重大問題領域中,應設法釐清體系內關鍵環節所在,以「組合投資(portfolio investing)」的思考來協助新型解決方案的提供者。在投資對象的選擇上,領域內具平台、網絡主導地位的社企,可優先考慮,而在體系內關鍵環節內,若僅有早期社企,亦應積極協助與投資。此外,策略性支持專業技術服務,如影響力衡量與定價的專業服務,並參與多元投融資圈串聯的工作,同樣都能讓有限資源做最大發揮。
客觀來說,台灣影響力投資在影響力衡量與管理,包括利害關係人評估、衡量工具與機制、驗證查核與報告機制、影響力定價等環節,尚在初始學步階段,可進步空間仍大。此外,現行財會標準的侷限,也需要各界跨域整合,讓無形的社會效益逐步和會計標準系統接軌。此為長期推展目標,需要有步驟規劃與持續投入。如果整體社會的價值衡量系統更趨完善,資源網絡也會發揮足夠挹注力量,讓社會創新更蓬勃發展,而長久存在的社會問題也就更有機會邁向持續改善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