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道你是否還記得今年(2018)年中的塑膠大戰和珍奶之亂?當時,環保署官員一句「波霸奶茶用湯匙喝啊」語出驚人,一時塑膠吸管話題甚囂塵上,然而熱度過後也就沉寂至今。但是「禁用一次性吸管草案」(註一)即將在12月舉辦公聽會,作為綠色產業的工作者,我們能看見其中眉角,並大膽預測,若現行草案未做合理修正,貿然執行恐怕大夥兒到頭也只是白忙一場,新創公司想搭上吸管商機?再等等吧!
我贊成禁用傳統的一次性塑膠吸管。其實今年以降,主要國家及領頭企業都積極地朝此方向努力,例如歐盟已通過提案,目標2021年禁用包含吸管等多種一次性塑膠製品。而美國多個地區(如加州、西雅圖、華盛頓特區、紐約市)也已通過或正立法禁用吸管。其他如星巴克、麥當勞、迪士尼、餐飲業、連鎖超商、旅館業、航空業等諸多知名品牌,也都規劃在兩年內禁用傳統吸管。取而代之的,除了研究新飲用方式的可行性,目前最普遍的則是以有認證的可分解吸管(純紙吸管包含在內)作為替代。
既然可行,為什麼明年(2019)我們國家做不到呢?我認為八個字:方向正確,方法錯誤。這確實是全套的理念,但只有半套的政策,其中最主要的謬誤有三項:
謬誤一:錯開例外大門
依據草案規定,管制例外之一為「…以紙類或木片、甘蔗、蘆葦、麻、稻草、麥桿、稻殼等植物纖維為主體,塗佈塑膠、貼合塑膠薄膜或其他以物理方式即可分離出塑膠成分之吸管,其塑膠成分含量重量低於百分之十者…」。所以只要吸管主材料是天然物,即便裡面參混了10%的傳統塑膠也沒關係、是環保的?讓我們仔細想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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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現用的PP(聚丙烯)吸管為例,波霸奶茶吸管厚度為270µm、一般吸管厚度為200µm,若以10%計算,等同厚度為20~27µm,而這個厚度正好也就是一般PE(聚乙烯)塑膠袋的常用厚度。國內、國外傳統塑膠袋都被限、被禁了,而等厚的塑膠以參混、塗佈、或貼合於吸管卻可以被視為環保而不受管制,這邏輯挺弔詭的!
- 這類產品(有機物參混傳統塑膠)最易被廠商拿來做不實宣稱、也最容易造成消費者被誤導,讓人疏於做好垃圾處理。試想,即便這類吸管縱使含有90%的天然物,可那總量10%的傳統塑膠就是不會分解啊!一旦這類吸管被棄於環境中,天然物或可分解掉,剩餘的10%傳統塑膠(通常為PP或PE)將會以片、膜、粉、微粒等狀態繼續存在環境中好長、好長、好長的時間,而且碎片化的污染物將成為再難回收的生態殺手。
謬誤二:環保標章毫無識別力
草案中,所謂符合規格標準的生物可分解塑膠所製作的吸管並不受限,而這裡所說的標準即是取得「環保標章」。可是啊,可是啊,你知道環保標章涵蓋了上百種品項,舉凡節能的、省水的、無毒的、特殊環保價值的都能依法取得標章歐!琳琅滿目不說,環保標章中與塑膠相關的,除了生物可分解塑膠外,還包含了生物基塑膠、回收塑膠、以及第二類的專評環標,真是光聽都昏了。就因為環保標章不是一個專屬標章,它只是一個通用的「鼓勵型」圖案,難以唯一凸顯出生物可分解塑膠,因此對消費者來說是個不具識別力的識別標誌。我們建議,既然現在生質塑膠已經成為熱點,順應國際潮流、參考國外的認證制度與規範,速將生物可分解塑膠從環標中獨立出來、專屬標示,這才有助於擴大禁塑的整體政策配套的推動。
謬誤三:緩衝時間嚴重不足,根本不可能執行
本案生效日預計為108年7月1日,距今只剩半年,然而確切執行方式還得等公聽會後才會定案,目前受限對象、產業供應鏈大多觀望,等到公聽會結束並公布決議,那已經是明年的事了,算起來整個社會的應變時間根本不足半年。其中,我國目前尚無任何公司的生物可分解吸管已取得所要求的「環保標章」,而通常光這套檢驗、請證的流程少說也要十個月,費用高達數十萬,而且全臺灣唯一能做檢驗的單位只有財團法人塑膠工業技術發展中心。也就是說若依原計畫上路,雖然名義上是有不受限的可分解吸管可供選擇,但實際上屆時卻根本無法在市場取得。因此,我們建議要針對時程問題檢討,參酌業者與驗證方的意見來制定公平合理的生效日。
對一般百姓來說,用不用生物可分解吸管可能不是多麼重要的事;但就政府來說,生物可分解吸管要如何用出環保價值、鼓勵綠色消費;用出商業價值、鼓勵新創公司投入,對於綠色產業的生存就至關重要。我很期待有著全套理念的臺灣人,不管作為政府的角色、作為國民的角色、作為企業的角色,在思考政策制定、生活決策、商業模式時,都能重視邏輯、科學原理及真實效果。
(註一)環保署預告「一次用塑膠吸管限制使用對象、實施方式及實施日期」草案https://goo.gl/86YbZ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