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際上投資銀行,雖然名字有「銀行」兩字,但投資銀行其實不是銀行,它不做銀行存款、貸款、外匯等業務,它主要做的是公司證券發行承銷、企業購併、或是創新的業務,用自己的專業知識和人脈,幫助企業設計募資商品,去市場上發行,吸引投資人來買,所以它本質上就是個中間商(中介組織),也就是扮演仲介的角色,跟證券交易所、創業加速器、甚至綠學院都一樣,都是在做媒合的工作。
一般創業家經歷的,綠色創業家也會經歷,一樣都不會少。更具挑戰的是,綠色創業家試圖透過商業手段,找到大自然和商業可以並存的方式,他們期待創立的公司,其產品或服務本身或製造過程中,能提高能源和資源使用效率者或降低污染物排放。
聯合國環境規劃署(UNEP)將綠色工作定義為「在農業、工業、服務業和管理領域有助於保護或者恢復環境品質的工作」,首波10大成長產業,分別為:建築、能源供給(再生能源)、交通運輸、廢棄物、供水、商品製造、農業、林業、漁業、旅遊業。
綠色工作可以解決現今兩大問題。其一為保護人類賴以生存的環境,避免自然狀態改變帶來的不可逆傷害;其二是提供更多工作環境良好的就業機會,進而改善社會。
傳統上,人們認為經濟和環境保護是兩個完全背道而馳的目標,沒有任何商業行為不會破壞環境,經濟好必然意味著得付出其他的代價。我們確實得付出一些其他的代價,但有沒有可能不是付出過多環境的代價,因為破壞環境到底最後還是我們自己買單,例如得付出更多的健康成本,誰也討好不了誰。綠色經濟就是正在追求這種新的可能,綠色經濟希望讓商業發展和自然環境齊頭並行,讓碳排放與經濟成長脫鉤。
根據聯合國的定義,從事維護自然生態系統及生物多樣性、提高能源使用效率、減低廢棄物及污染物排放三大領域的農業、 製造業研發、管理和服務工作的勞動者都可稱為綠色人才或綠領人才。
只要產品是能達到延緩全球暖化、污染防治、降低化學物質危害、廢棄物減量、資源節約以及增進生物多樣性的目標,皆可稱為綠色產品或綠色商品。綠色產品始於亞太經濟合作會議(Asia-Pacific Economic Cooperation, APEC)在2012年開始,就54項產品品類清單進行討論,以達成自由化、零關稅為目標。2014年開始,各國也依據世界貿易組織(World Trade Organization, WTO)環境商品協定(Environmental Goods Agreement, EGA)的架構下,針對開始綠色商品與推動環境服務產業的談判,討論範圍比APEC討論的產品更多,包括自行車零件、LED及其相關產品、廢棄物管理、淨水科技、太陽能電池、太陽能板、風力發電機與風能相關產品。
ESG中的E(environment)指對於環境衝擊的考量、S(social)是對社會及文化的考量,而G(corporate governance)則是公司治理,ESG原則重視公司決策機制應納入環境、社會和公司治理三方面因素。
循環經濟早在2002年就開始提倡「從搖籃到搖籃」的循環式思考,也就是從一去不回的設計變成循環式設計,產品的設計、生產及回收,應該模仿自然界具高度效益的新陳代謝系統。
傳統工業設計的思維是單向的,是「從搖籃到墳墓」(cradle to grave)的線性思考,一個產品在工廠生產而出生,在消費使用之後變成了廢棄物,進了墳墓結束它的一生。多年前Michael Braungart和William McDonough開始提倡「從搖籃到搖籃」(cradle to cradle)的循環式思考,也就是從一去不回的設計變成循環式設計,產品的設計、生產及回收,應該模仿自然界具高度效益的新陳代謝系統。這個系統不存在廢棄物的概念,所有的垃圾只是我們還沒想出方法解決的資源。
能提高能源和增加資源使用效率或降低污染物排放的企業結合為綠色產業。綠色產業通過開展綠色公共和私人投資,服務可持續發展的綠色經濟及就業引擎,讓碳排放、環境傷害與經濟成長脫鉤。
一間公司的產品或服務本身或製造過程中,能提高能源和資源使用效率者或降低污染物排放,皆可稱為綠色企業。
碳權是碳交易裡進行交易的標的或商品,計量單位為每噸二氧化碳當量(tCO2e)。在「強制性市場」及「自願性市場」不同碳交易市場的碳權,他們的出生方式、定價、命運自然都不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