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臺灣電證分離的憑證非常少,要逐一談判採購或競標,對公司體制來說非常繁瑣且不實際,因此對被用電大戶條款約束的用電大戶,直接採購電證合一的綠電是目前唯一較能確保憑證數量、價格以及用途的選擇。
之前的翻譯為「需量反應聚合商」,現在統一更名為「用戶群代表」。電力市場之所以出現用戶群代表這個角色,是因為電力公司沒有閒功夫管底下這麼多的用電戶,因此需要一個類似經銷商的角色,在電力公司需要大家一起減少用電時,能透過這個經銷商,一起達成需量抑低的效果。越強的用戶群代表掌握越多的用電戶,就跟經銷商掌握越多通路就可以達成跟品牌商議價的空間一樣,可以跟電力公司協議出好的需量競價方案,並且回饋他底下的用電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