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產品是能達到延緩全球暖化、污染防治、降低化學物質危害、廢棄物減量、資源節約以及增進生物多樣性的目標,皆可稱為綠色產品或綠色商品。綠色產品始於亞太經濟合作會議(Asia-Pacific Economic Cooperation, APEC)在2012年開始,就54項產品品類清單進行討論,以達成自由化、零關稅為目標。2014年開始,各國也依據世界貿易組織(World Trade Organization, WTO)環境商品協定(Environmental Goods Agreement, EGA)的架構下,針對開始綠色商品與推動環境服務產業的談判,討論範圍比APEC討論的產品更多,包括自行車零件、LED及其相關產品、廢棄物管理、淨水科技、太陽能電池、太陽能板、風力發電機與風能相關產品。